
注册香港公司---常见问题(二)
公司名称:
问: 在香港可以使用什么的有限公司名称?
答: 一切名字通常都可以用,只要没有相同或国家及政府部门的字眼便可以的了。公司注册署有一个名单可供查阅的。如果你想成立一间有限公司,第一步便是先去公司注册处查一查有没有现时已注册的公司与你想成立的公司的名字相同或相类似。
问: 可不可以成立一家没有「有限公司」或「Limited」字眼的有限公司?
答: 先选择拟注册成立公司的名称,公司的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中文名称则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 阁下拟选用的公司名称,如与公司注册处所存公司名称索引内已注册的公司名称相同,便不准注册。如有需要,可向公司注册处申请删去「有限公司」或「Limited」字眼,但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再经公司注册处长核准。
问: 可不可以成立一家与别的有限公司名称相同的公司?
答: 有限公司所用名称不能与在注册处纪录册上现有的公司名称相同,而在名称定义上,第一个字如为 「The」 又或且是最后的字眼 为「公司」、「有限公司」、「Company 」、「Company Limited」 或其它相类似的亦当作没有分别的名称。
注册股本:
问: 有限公司股本有没有最高及最低限制?
答: 股本是没有最高或最低的规定,理论上可以做两股股本,每股一仙;即共两仙的注册股本便可以成立公司的了。
问: 股本有什么分别和区分?
答: 股本也分成注册股本和实收股本,两者之间是有分别的。 注册股本: 成立有限公司时,在公司的注册大纲说明该公司总股本若干,分成多少股和每股面值多少。但注册股本的多少和实收股本唯一有关系只是实收股本不能超过注册股本,如果实收股本多过注册股本,则要做增资手续的了。手续也很简便,没有什么麻烦的。 实收股本 : 是经股东向公司申请认购后,经董事会分配发给各股东名下的股份。如果注册股本是一百万元,实收两元也可以,而股东的责任也只是缴足两元的股本便可以的了。未分发的股本$999,998,股东是没有责任缴付的。
股东:
问: 每名股东的责任是什么?
答: 股东的责任也只限于缴足他所认购及分配到他名下的股本便完成了责任。这是有限责任公司最基本的精神。
问: 什么人仕可担任公司股东?
答: 任何人或公司都可以成为股东,没有规定在港居住或在港注册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