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香港公司---常见问题(二)
作者:编辑 来源:未知 日期:2011-06-16 标签:注册香港公司---常见问题(二)
董事:
问: 什么人仕可担任公司董事?
答: 无须是香港居民。所有董事都可以是非香港人及无需在港居住。任何国藉人士只须年满十八岁均可出任董事。董事亦可以是另外一间有限公司。因为有限公司是一个法人,一个普通人可以做的事情,有限公司也可以做.一间公司可以全部用 "公司" 做董事的,所以全公司所有的董事可以没有一个是活生生的真人。
问: 一间有限公司董事人数有什么限制?
答: 现时法例规定每一公司,最少要有两名董事。但每间有限公司都在注册大纲及章程中说明及厘定最高及最低人数,而一般最低为有两名董事如法人数一样,而最高通常没有厘定。
秘书:
问: 什么人仕可担任公司秘书?
答: 可以是人或由另一间公司出任,可以董事兼任,但必须是在香港居住或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
问: 有限公司是否必需有公司秘书?
答: 每一间香港的有限公司,须有一名香港居民或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担任公司秘书,负责处理公司秘书文件,并须于每年呈交政府及公司注册署的各类法定文件如周年申报表等。
问: 公司秘书职责是什么?
答: 一位公司秘书职责为安排会议、准备会议纪录、提交法定文件给政府部门、确保公司符合公司法及注册大钢上厘定等要求。
地址:
问: 作为注册地址有什么条件?
答: 每一间公司都必须在香港有一个注册地址,接收政府各部门的书信往来。可以在商业楼宇,也可以在住宅楼宇,邮箱不被接。
问: 营业地址与营业地址有什么分别?
答: 注册地址也可以是营业地址。营业地址可以与注册地址不一样的,但要另申请分行商业登记证。
问: 如果没到商业楼宇地址,但不想使用住宅楼宇地址该如何?
答: 如果在香港没有商业楼宇地址可供注册,可租用本公司之地址作为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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